历史上的自梳女:最早的“不婚族”,终生不嫁,如今不到10人

相信很多人看过电影《自梳》后,才知道历史上还有这么一群特立独行的女性。

古代女性普遍早婚早育,但鲜有人知的是,古代女性也有“不婚族”,她们就是自梳女。

封建社会女性地位低下,即使是大富大贵之家,婚配也得由着父母,婚后又要遵从三从四德。

普通的女性就更加凄惨了。大部分的情况是,农家女从小便不读书,不认字,七八岁开始帮着家里干活,十多岁则嫁人。嫁人后也只是丈夫的附庸,没什么地位。

显然,封建社会对女性是不公的,那她们有能力反抗吗?

大多数时候是没有的。首先,父母不可能养你一辈子,而当时的女性很少抛头露面,也没有特别适合女性谋生的职业。从经济上来说,古代女性很难获得真正的独立。

《浙江通志》记载:“明万历时嘉善县“纺织为纱,织之为布者,家户习为恒业……男妇或通宵不寐。”

明万历年间,浙江一带纺织业和蚕丝业兴起,妇女自此有了独立谋生的机会。很多女性不甘婚后的不平等生活,于是自发形成了一个“不婚族”的组织。

她们本是未嫁的黄花闺女,却像已婚妇女一样把头发自行盘起,表达自己终生不嫁的矢愿。

据记载,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一带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,出嫁时由母亲束髻。

如果未婚女子一辈子都不想嫁人,就自行束髻,是为自梳女。这样,也没人会找她们说媒了。

这是十分正式的,仪式会在姑婆屋(自梳女集聚地)中举行。一旦成为自梳女,终生不得反悔,否则会遭受严厉的惩罚。

成为自梳女后,她们一般被称为姑太或姑婆。

有人要问了,古代社会父母为尊,要是父母强逼其出嫁呢?姑娘们也有妙招,她们往往会采取“不落家”的办法。

所谓“不落家”,就是有名义上的丈夫,但实则仍然是单身。

洞房花烛夜的时候,姐妹们会传授给自梳女应付的办法。而且自梳女会穿着特制的防卫衣服,甚至还会带把剪刀,要是丈夫想硬来,屋外冒充成亲戚的姐妹们也会一拥而上。

在夫家住至三日后,自梳女便依照习俗回娘家,此去就基本不回来了。不过,要是夫家有什么红白喜事,“不落家”的自梳女还是得回来的。

自梳女平时可居住在母家,自食其力,有些人也会住在姑婆屋。她们生活上和精神上都相互扶持,亲如一家人。

年老时,按照规矩,自梳女们是不能在母家去世的,必须移居姑婆屋,在那里也会得到年轻自梳女的照料。而“不落家”的自梳女则大部分要去夫家待终。自梳女死后,会被称为净女。

发展到后来,女性选择自梳的原因也多了起来。

有人担心婚后生活不幸福,有人觉得结婚不自由,也有人就是单纯喜欢和姐妹们一起生活。最奇葩的一种是,家中有弟弟妹妹要婚娶,而自己又没有中意的对象时,就得自梳,否则弟弟妹妹就不能结婚。

民国初年,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衰落,一些女性觉得南洋打工收入丰厚,便前往南洋。

她们大都无学识,从事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女佣。女佣一个月休息两天,两天的时间也会用来聚会。她们很少接触别人,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融入当地的生活,也没有婚配。

年纪大了后,她们组团自梳,成为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。

暮年后,有些人在外终老,但更多的自梳女选择回国。

1948年,新加坡的400多位自梳女和均安当地的100多位自梳女借助同乡会在顺德老家修建起了占地两亩的冰玉堂。一开始,很多自梳女会住在冰玉堂,也有很多人被冰玉堂吸引从国外返乡。

但渐渐地,住在里面的人越来越少了,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末,里面便没有常住的自梳女了。但附近的自梳女们还是会时常在冰玉堂相聚,这里成为了一个会馆,过年过节她们也会聚在一起举办活动和展览自己的手工。

后来,她们将一套钥匙交给了当地政府,冰玉堂成为了“自梳女博物馆”。周末的时候,很多游客会前来参观。

据统计,如今的自梳女已不到10人,年龄也大都在90岁以上了。

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,已经没有人选择成为自梳女了。自梳女行将消失,不过从某种角度上来说,这也是一种进步。